我区出台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

    近日,区政府印发《姜堰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暂行办法》,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,签订、变更、解除、终止工资集体合同作出规定。《暂行办法》共八章四十一条,包括总则、工资集体协商代表、工资集体协商的原则和内容、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、工资集体合同的变更、解除与终止、争议处理、法律责任、附则。该《暂行办法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责任编辑:泰州市姜堰区总工会